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擴大民眾親近淡水、看見淡水之美,同時提昇淡水文化休閒生活品質,特辦理「分享不一樣的視界」身心障礙攝影比賽,希望透過攝影比賽,呈獻身心障礙者不同的視界中動人的畫面、角度及心情,藉由這「分享不一樣的視界」開啟一扇窗,讓社會大眾從鏡頭看見身心障礙與非身心障礙彼此的異與同,進而認識身心障礙者並學習尊重差異。得獎者將予公開表揚,並可獲得高額獎金及獎牌(狀)1面,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參加。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二、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17:30截止。
三、收件方式:
(一)郵遞送件者,請將作品以掛號寄送至:251臺北縣淡水鎮馬偕街五號一樓,以郵戳為憑。
(二)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 (9:30~17:30)內送至收件地點:251臺北縣淡水鎮馬偕街五號一樓;逾期不予受理。
(三)信封上面請註明參加「分享不一樣的視界」身心障礙攝者影比賽作品。
四、參賽資格: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參賽者務必為身心障礙者本人並於繳交作品時併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若非身心障礙者本人作品得取消獲獎資格。
五、徵選內容:
(一)作品內容:身心障礙者在淡水拍攝之有關人文風景古蹟文化等內容的作品。(註明拍攝地點及時間)
(二)作品規格:
1作品以正片或數位拍攝均可,需將沖洗成5×7吋或寬度不超過7吋之照片。
2數位攝影?賽作品畫素品質須在600萬畫素以上(可以看出相機EXIF資訊)。
3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格放、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色、電腦合成、不得差點加大檔案或兩張(含以上)照片合成。
(三)獎勵方式:
1第一名:獎金50,000元,獎牌一面。
2第二名:獎金30,000元,獎牌一面。
3第三名:獎金20,000元,獎牌一面。
4優選:獎金5,000元,獎狀一張。(最多20名)
5佳作:獎金3,000元,獎狀一張。(最多20名)
6得獎者除公開表揚外並將得獎作品公開展示及收集成冊。
六、評選方式:邀請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並依資格審查、專業審查兩次審查程序辦理公正公開的評選。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
(二)攝影作品如用郵寄遞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掛號交寄。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確保參賽作品無爭議。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於原作者所有,惟參賽作品的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出版、發表、宣傳、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支報酬。
(五)參賽作品及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
(六)參賽者投稿作品不得超過3件,惟前三名得獎僅限1份。
(七)參賽作品有發現下列情況,將立即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冒用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
2.作品曾於其他比賽、任何媒體形式、公開活動發表過。
3.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並得獎或刊登者,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
(八)報名需填資料未填妥,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補正者,不予受理。
(九)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專業審查委員決議從缺,在名額不增加之前題下得並列名次,各類別得依實際情況調整辦理。
(十)入圍者須補填妥切結書及著作授權書,拒絕繳交者不得作為獲獎資格。
(十一)獎金及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元以上者,得獎者須依規定繳納稅金。
八、活動網站及專線電話
(一)活動網站: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網站:http://www.tshs.tpc.gov.tw/
活動網頁: http://www.sunable.net/
(二)活動聯絡電話:張小姐或游小姐:(02)2620-9944 傳真:(02)262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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