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舉辦「藝遊博物館  發票做慈善」活動


 


一、    實施日期:自98118日 起至98531日 止,休館日除外。休館日:每週一(週一若逢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照常開放)。


 


二、    實施方式:持有當月份之任何金額發票或收據(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即可免費參觀台北縣所屬博物館(鶯歌陶瓷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十三行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板橋林家花園)(1張限用一人一次)。


 


三、    所有發票將由台北縣政府收集後,全部捐予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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